犹“天造地设”。见“天造地设”条。
此处所列为“天造地设”之典故说明,提供参考。“天造地设”指事物乃天地的力量所形成,也就是天然所形成的。此语见于宋代陆游的〈南园记〉。宋宁宗庆元三年二月丙午,宪圣太后赐与少师平原郡王韩侂胄一处别园,经过修筑整建后,取名“南园”。南园位于浙江杭州市武林山东麓,山脚下是西湖湖水汇集处,自然天成的景色,可说是山光水色中最为美丽的。后来“天造地设”就是用来指天然所成就的,亦用来形容人或事物彼此配合得自然得体,浑然天成。
natural creation(be made for one another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