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旧时官府在营建后将剩馀物资变卖回缴国库之称。
旧时官府在营建后将剩馀物资变卖回缴国库之称。 唐 元结 《请收养孤弱状》:“有孤儿投军者,许收驱使;有孤弱子弟者,许令存养。当军小儿先取回残及回易杂利给养。”《新唐书 · 食货志二》:“ 文宗 大和 九年,以天下回残钱置常平义仓本钱,岁增市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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旧时官府将用后的剩馀物资变买上缴国库之称。《旧唐书 · 王毛仲传》:“ 毛仲 部统严整,羣牧孳息,遂数倍其初。刍粟之类,不敢盗窃,每岁回残,常致数万斛。”
huí cán
回残,拼音是:huí cán。意思是:旧时官府在营建后将剩馀物资变卖回缴国库之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