犹“作法自毙”。见“作法自毙”条。
此处所列为“作法自毙”之典故说明,提供参考。“作法自毙”原作“为法之敝”。据《史记・卷六八・商君列传》载,战国时期秦孝公任用商鞅治理国政,并接受变法主张,实施一连串改革,使得秦国逐渐走向富强,进而成为战国七雄之一。由于商鞅执法非常严苛,得罪许多王亲贵戚。孝公死后,惠公即位。惠公原本就对变法持反对意见,再加上公子虔等人对商鞅怀恨在心,密告他有谋反意图,于是派遣官吏全力捉拿他到案。商鞅潜逃到函谷关时,想要到旅舍投宿,旅舍主人不知道他就是商鞅,说:“这是商鞅制定的法令,让身分不明的人留宿旅舍,被查到了会遭到牵连而受罚。”拒绝让他留宿。商鞅叹气说:“唉!自己订立的法规,竟然把自己害到这种地步!”后来“作法自毙”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,用来比喻自作自受。出现“作法自毙”的书证如:《聊斋志异・卷四・余德》:“余笑起,飞一巨觥;酒方引满,蝶亦飏去。顷之,鼓又作,两蝶飞集余冠。余笑云:『作法自毙矣。』亦引二觥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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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BCD式组合,偏正式结构
作法自弊,汉语成语。ABCD式组合,偏正式结构,作法自弊意思是:谓自己立法反而使自己受害。商君亡至关下,欲舍客舍。出自西汉・司马迁《史记・商君列传》。一般作宾语、定语,用于处事。